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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BOA01A-0224-2017-04588 文 号: 津南政人〔2017〕11号
主题分类: 人事 档案;食品药品监管 附 加 码: 00018472-7/2017-04588
发布机构: 区政府办 发文日期: 2017-06-16 00:00:00
主 题 词:    
名 称: 津南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津南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津南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津南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津南政人〔2017〕11号区政府办
内容概述:



 

津南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津南区

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街镇,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抓好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切实抓好食品安全工作,鉴于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调整津南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领导小组,具体调整如下:

组长由区长刘惠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副区长殷学武同志、副区长王智毅同志担任,成员包括区调研督查考核办、区人力社保局、区文化体育局和区食安委成员单位主要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食安办,负责创建活动的日常工作和工作开展及落实情况的督查,办公室主任由区食安办主要负责同志担任。

 

 

 

 

                                 2017616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