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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BOB06A-13-2016-01428 文 号: 长青办[2016]12号
主题分类: 食品药品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附 加 码: 00018711-9/2016-01428
发布机构: 长青办事处 发文日期: 2016-05-25 00:00:00
主 题 词:    
名 称: 长青办事处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大检查实施方案
长青办事处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大检查实施方案
长青办[2016]12号长青办事处
内容概述: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重要指示精神和《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全面落实《安全天津建设纲要(2015-2020年)》,提升食品药品安全治理能力,经研究决定从2016年5月至11月底在长青办事处范围内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大检查。


 

长青办事处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大检查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重要指示精神和《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全面落实《安全天津建设纲要(2015-2020年)》,提升食品药品安全治理能力,经研究决定从2016年5月至11月底在长青办事处范围内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大检查。

    一、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一)总体要求

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部署要求,以“全覆盖、查隐患、严治理、补短板、建机制、保安全”为主题,坚持依法监管、标本兼治、分类施策,强化源头管控,严格全过程监管,建立完善长效治理机制,维护办事处稳定良好局面。

(二)主要目标

彻底排查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各类安全隐患,进一步强化企业主体责任、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规范生产经营主体,停产整顿违规企业,取缔违法违规窝点,实现“隐患彻查、责任清晰、监管严密、风险可控”,使食品药品市场秩序更加规范。

、检查重点

全面检查所有食用农产品、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单位,重点检查“四品一械”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取得主体资格、经营资格,落实安全管理制度、质量管理规范、产品质量控制等主体责任的情况。

、方式方法

食品药品安全大检查采取“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组织方式,按照“企业自查、全区普查、区级督查、市级部门督查、市政府核查”5个步骤进行。

、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此次大检查行动,摸清底数,要建立相应的工作机构,落实好各项检查任务。

(二)明晰部门职责。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做好分管领域的督导检查,及时移送涉嫌违法犯罪案件。

(三)严肃监督问责。对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未按要求开展自查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法从严给予行政处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实施跨部门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使生产经营者“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四)实现长效治理。要认真总结开展大检查工作的经验做法,推动制度标准的改进和完善,探索建立“法规标准、风险监测、全程监管、科技支撑、社会共治”+“职业化队伍和现场抽检”的“5+2”长效治理模式。

 

 

                              2016年5月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