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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南区教育局

关于对区政协九届一次会议第052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教育局成教科、幼教科、财建科        发布时间:2017-09-06
  

张淑珍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现代社会加强幼儿教育体系的建议”的提案,经研究答复如下:

   首先,衷心感谢您对我区教育事业发展的高度重视与关注。您所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将对我区民办学前教育的发展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一、我区民办学前教育机构的基本情况

   天津市民办学前教育包括民办幼儿园和民办托幼点两个层级。根据两个层级的设置要求,我区设置了民办幼儿园和民办托幼点。其中民办幼儿园由区审批局审批,颁发办学许可证,区教育局负责行业监管;民办托幼点(学前教育服务点)由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登记备案,由各镇街统筹管理,区教育局、公安局、卫计委、市场监管局进行宏观指导。截至目前,我区共民办幼儿园(托幼点)258个,教职工1960名,在园幼儿15329名。其中,民办幼儿园23个,教职工597名,在园幼儿4038名;民办托幼点235个,教职工1363名,在园幼儿11291名。

   二、加强监管,规范民办幼儿园(托幼点)办园行为

   1.加强审批登记。区审批局严格按照《天津市民办幼儿园设置标准》做好民办幼儿园审批,在指导举办者完善制度、规范文本的同时,到办园地点进行实地考察,督促举办者做好卫生防疫、卫生评价、消防验收,提高技防、人防、物防水平,将的审批工作做细做实。区教育局指导各镇街依照《天津市民办托幼点基本要求(试行)》做好民办托幼点备案工作,并按照天津市《关于加强民办托幼点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进行管理。

   2.坚持日常巡查。根据责任分工每季度至少要对各级民办学前教育机构进行一次排查,按照“安全、够用、适用”的原则保证基本办园条件,方便儿童就近入园。建立健全季报制度,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0日前,各镇统计上报民办学前教育办园情况,不断规范民办幼儿园办学行为。定期与相关部门开展消防、食品卫生、安全保卫等方面的检查,签订安全责任书,检查安全工作手册,发现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整改。

   3.加速队伍建设。实行持证上岗制度,坚持把具备相应资格证和合格学历作为聘用民办园园长、教师和保育员的准入条件,提高他们的持证上岗率和学历合格率。鼓励和支持民办幼儿园教师通过电大、自考、函授、网络教育等形式,参加学前教育本、专科学历的学习,提高学历层次。组织开展民办学前教育机构从业人员专业培训,提高技能水平和教育教学水平。

   4.接受社会监督。建立健全社会监督制度,公布监督电话,受理群众对无证办园的举报。在加强管理的同时,鼓励广大群众对尚未纳入监管范围的无证民办园点进行监督举报,积极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提供线索,坚决打击和取缔非法幼儿园,规范和优化民办学前教育环境。

   5.整改清理并举。全面开展非法办园专项整治行动,对各类民办学前教育机构开展拉网式排查。对未达到基本办园标准的民办学前教育机构加强指导,限期整改,逐步规范;对卫生条件差、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等问题的无证园所以及整改后仍不合格的民办学前教育机构,采取措施,予以关停撤销,坚持做到扶植一批,规范一批,取缔一批。

   6.加强督导检查。坚持和完善分级管理和有关部门分工合作的民办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建立家园合作机制,推进民办幼儿园家长学校建设。健全区教育局与镇人民政府共同管理民办学前教育机构的新型管理模式。进一步完善民办幼儿园日常监管制度、退出制度和年检制度。把民办学前教育纳入教育督导范畴,对民办学前教育适时开展督导。

   7.加快公办园建设。做好配套公建幼儿园的建设与移交,根据各镇街实际,利用这些公建配套项目开办公办园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基本形成政府主导、多元并举、优质协调、充满活力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目前,我区已开办6所国办园分园,已经筹建和开建多所公建配套幼儿园。八里台南片将建一所公办幼儿园,规模为12个班,现已开始办理前期手续。

   以上就是我们对您所提建议的回复,不妥之处还请指正。我们深信,随着全区社会事业的进步,各项法规、制度的不断健全和完善,津南区民办学前教育也将会得到健康可持续发展。

    衷心感谢您们对我区民办学前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真诚欢迎您对民办学前教育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2017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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