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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规划局
来源:作者:时间:2017-06-21
  

  天津市规划局津南区规划分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城乡规划、测绘、地名、城建档案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组织实施有关政策、法规和规章。领导镇、乡规划管理机构。

  二、协助市规划局制定年度城乡规划编制计划,开展城乡规划编制工作;组织编制本辖区管理范围内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组织编制本辖区管理范围内的城市设计。组织编制本辖区管理范围内城市总体规划、新城总体规划;组织指导镇、乡政府开展镇、乡、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审查镇、乡、村庄规划。

  三、负责本辖区职责范围内的城乡建设用地和城乡建设工程规划管理、城乡建设工程规划验线、过程查验和验收管理。

  四、依据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相关技术标准、规范,负责市管范围以外项目的规划实施管理。

  五、负责对本辖区管理范围内的规划编制、审查、实施、修改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市管范围外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负责行政复议答复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六、负责本辖区测绘市场监管、基础测绘和测量标志保护等测绘管理工作。

  七、负责本辖区地名管理工作;承担区地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八、负责本辖区城市建设档案的收集、整理和移交工作。负责本辖区内镇、乡城乡建设档案的统一管理工作。

  九、协助市规划局建立全市统一的城乡规划管理信息系统;负责本辖区范围内的城市规划信息系统建设和管理工作;协助市规划局做好本辖区地下空间规划信息管理工作。

  十、负责本辖区城乡规划综合统计分析工作。

  十一、负责本辖区管理范围内城乡规划信访工作和人大议案、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

  十二、否认则本辖区规划管理队伍培训工作。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申报和执业资格注册管理工作。

  十三、参与编制本区社会、经济发展与城乡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定期向区政府报告规划实施情况。

  十四、承办市规划局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