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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BOA01A-0203-2017-05367 文 号: 津南政办发〔2017〕45号
主题分类: 区政办发;科技 知识产权;发展规划;教育 附 加 码: 00018472-7/2017-05367
发布机构: 区政府办 发文日期: 2017 年 09 月 13 日
主 题 词:    
名 称: 津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津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
津南政办发〔2017〕45号
津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津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
内容概述:



津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天津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

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

 

各街镇,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津南区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62020年)》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2017913

(此件主动公开)

津南区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

实施方案(20162020年)

 

为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2020年)》(以下简称《科学素质纲要》),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610号)、《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津政发〔20162号)和《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津政办发〔201728号)精神,持续发挥全国科普示范区的示范带动作用,充分发挥各级科协组织和广大科技工作者在实现津南科学发展、率先发展、和谐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实现2020年我区全民科学素质工作目标,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背景和意义

2006年国务院颁布实施《科学素质纲要》以来,特别是“十二五”期间,我区大力开展全民科学素质建设工作,始终把积极落实纲要要求、抓好提升全民科学素质工作摆上重要位置,紧紧围绕五大人群,认真抓好五大工程,不断强化体系建设,为提高全民科学素质奠定了坚实基础。

虽然我区全民科学素质建设取得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比如,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发展不均衡,重点人群科学素质差异明显;科普基础工程建设仍需着力推进;科技科普资源有待充分发掘利用;社会科普工作和经费投入亟待加强;全民科学素质工作传播手段亟待创新;科普人才培养力度需要进一步强化。“十三五”时期,是我区全面建成高质量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进一步加强全民科学素质建设,提升人力资源质量,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对于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全面提升转型升级和发展的质量效益,实现我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指导方针和目标

(一)指导方针。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政府推动、全民参与、提升素质、促进和谐”的方针,围绕“践行新发展理念、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安全健康、促进创新创业”的主题,扎实推进我区全民科学素质工作,激发全社会创业创新的热情,为建设美丽津南、全面建成高质量小康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二)发展目标

按照《天津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62020年)》工作标准和要求,建立和完善科普工作体制和运行机制,形成党委领导、政府推动、各部门协作、全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使科普组织更加健全、科普队伍不断壮大、科普设施更加完善、科普手段不断创新,增强基层科普服务能力,优化科普工作社会环境,加大科普工作宣传力度,全面提升公民科学素质,不断提高全区科学普及率和科学贡献率,达到“政府推动,全民参与,提升素质,促进和谐”的目的。

三、重点任务

根据指导方针和目标,“十三五”期间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一)实施青少年科学素质行动。

围绕提高未成年人科学素质目标,推动学校科学教育的发展,开展多种形式的课内外科普教育活动,增强未成年人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培养学生的探究能力和敢于创新、善于创造的精神与勇气,使学生的创造潜能和实践能力得到进一步发展。以“科普知识进校园”、科技夏令营活动、机器人竞赛、科技创新大赛等为载体,开展丰富多彩的青少年科技活动,选拔青少年科技人才,每年至少组织2次以上有一定规模的青少年科技传播或科技竞赛等校外科技活动。以青少年科普教育基地为平台,组织参与科普活动的学生不少于95%。抓好小学科学课的开设和中学综合实践课的开设,有稳定的中小学科学教育教师、科技辅导员队伍,并定期进行培训。利用科技馆、科研院所、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社区科普活动室等场地为提高青少年科学素质服务。

营造崇尚科学的校园文化氛围。鼓励中小学校设立科普教育长廊、电子屏、校园科普e站等宣传平台;落实天津市环境教育条例,普及生态环保知识,倡导节约低碳等生活方式;鼓励中小学开展知识产权教育活动;加强珍爱生命、远离毒品和崇尚科学文明、反对愚昧迷信的宣传教育;开展节俭养德全面教育活动、青少年科普阅读活动,组织开展防灾避险应急演练。

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团区委、区科协、各街镇。

(二)实施农民科学素质行动。

落实《农民科学素质教育大纲》,制定培训规划、年度计划和教学大纲。充分发挥区农广校、区科技进修学院等科技教育机构在农民科技培训中的作用。实施“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充分发挥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和科普惠农带头人在农民科技培训中的作用,大力发展科普惠农服务站。广泛开展文化、科技、卫生、法律“四下乡”活动,每年组织面向农民的科技下乡活动3次以上。

责任单位:区农经委、区科协、区妇联、团区委、区教育局、区人力社保局、区工业经委、区财政局、区文化体育局、区卫生计生委、区司法局、各街镇。

(三)实施城镇劳动者科学素质行动。

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会、科技等部门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劳动预备制培训、再就业培训、农民工培训等。每年90%以上的镇、社区干部接受各类科技培训和科普教育不少于40学时,每年城镇80%以上的各类从业人员接受在岗培训、继续教育不少于50学时;城镇失业人员通过培训掌握12项适合再就业的生产技能,其中一批人走上工作岗位。充分发挥社区科普学校等在科普教育中的作用,在企业中开展职业技能比赛、岗位能手、“讲创新、比贡献”等活动,努力提高职工科学文化素质,培养一批“蓝领专家”、“操作大师”、“服务明星”。

责任单位:区妇联、区总工会、区科协、团区委、区人力社保局、区工业经委、各街镇。

(四)实施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行动。

研究制定科学素质培训教育计划和方案,配发各种科普读本,每年组织2次以上的科普报告会,举办形式多样的科普教育活动。开展“创机关文明、党员干部做表率”活动,发挥公务员和领导干部率先垂范作用,积极打造学习型、节约型、廉洁型、服务型、文明型机关。  

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人力社保局、区委宣传部。

(五)实施社区居民科学素质行动。

开展形式多样的社区科学素质教育活动,重点面向老年人、妇女、少年儿童开展科学、安全、健康生活等科普宣传和教育活动;充分依托社区公共服务场所和设施,建立完善社区科普体验馆、科普活动室、青少年科学工作室、科普图书室、科普画廊等基础设施;健全各街镇科协、社区科普活动小组等科普组织;建立社区科普宣传员和科普志愿者队伍;实施社区科普益民计划,提升社区科普服务能力,提高社区居民科学素质,服务民生,促进社会和谐。

责任单位:区科协、各街镇。

(六)开展群众性、社会性和经常性科普活动。

每年围绕“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安全健康、促进创新创造”工作主题开展科技周、全国科普日、社区科普月、科技下乡等活动,并覆盖所有街镇、村居。开展科技下乡和“科教进社区”等经常性科普活动,围绕农民和居民需求,举办身边科学应用展示、科普讲座、科技培训、科学健身等活动,区每年不少于3次,街镇每季度不少于1次,村居每季度不少于1次。

责任单位:区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七)开展科普信息化建设工作。

充分利用大众传媒和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开展科技传播。有效利用互联网、移动互联等新媒体以及电台、电视台和报刊等大众传媒开展科普宣传。在津南电视台继续开播“科普大篷车”专题节目,每周播放2次;在津南时讯上刊登科普知识。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新闻中心、区科协、区发展改革委。

(八)广泛动员社会资源开展科普活动。

吸引社会各方面力量兴办科普事业或参与科普活动,利用津南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宝成博物苑、名洋湖等科普教育示范基地,探索有效服务社会、服务公众的模式。发挥津南农村党员干部远程教育网站、津南国家农业园区专家服务网及中小学校等信息资源共享和交流平台的作用,将农业实用技术、生产、生活等方面的科学知识提供给广大农民和城镇居民,实现科普资源的社会共享。

责任单位:区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九)开展科普示范工程建设。

在巩固已创建的一大批科普示范基地、示范镇、科技种养状元、能手、示范校、科学文明家庭、优秀科普车间等科普示范典型的同时,进一步扩大科普示范工程建设,形成从街镇到村居、到户的科普示范体系,持续带动新技术、新品种、新成果的推广应用,进一步促进我区经济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

责任单位:区科协、各街镇。

(十)营造良好的科普工作氛围。

各单位结合各自特点开展科普活动,科普活动的覆盖面达到区常住人口的70%以上。科普工作与精神文明建设紧密结合,辖区内无影响恶劣的愚昧迷信、伪科学活动,公众科学素质逐年提高,形成科学、文明、健康的社会风尚,社会综合环境良好。

责任单位:区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四、工作措施

(一)建立组织机构。

成立津南区20162020年度全民科学素质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指导、推动全区行动计划纲要实施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科协,负责具体协调工作。

(二)明确工作职责。

区科协牵头负责具体行动计划纲要实施工作;区委办、区政府办负责政策的制定和党政领导专题研究科普工作的落实;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区科协、区新闻中心负责活动的宣传工作;区财政局负责科普专项经费的落实;其他成员单位结合自身特点开展相应的科普活动。

(三)加大考评力度。

行动计划纲要实施工作的关键是落实责任,各有关部门要把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加强目标管理,按照各自承担的任务,认真制定和细化工作计划。区行动工作计划纲要领导小组将不定期组织跟踪检查,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对工作不力、无起色、无效果的单位和部门要查究责任,以确保各项任务如期完成。

五、组织实施

(一)实施主体。

区人民政府领导全区《科学素质纲要》的实施工作,定期听取工作汇报,专项研究工作,并对全民科学素质实施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区科协承担全区《科学素质纲要》实施的日常工作,负责提出工作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任务安排,协调各相关单位共同推动任务落实。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相关职责任务,把实施《科学素质纲要》的重点任务列入年度工作计划,科学谋划、合理部署,发挥各自优势,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二)组织动员。

深入开展全国科普示范区、科普教育基地等的创建活动,进一步形成政府推动、社会参与的良性机制。按照有关规定,奖励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大力宣传各部门科普建设工作的经验和先进典型。

(三)保障条件。

将科普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结合社会经济发展和全民科学素质建设发展的实际需要,逐步提高科普投入水平,保障《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顺利开展;引导和鼓励社会资金投入科普事业,形成多元化的科普投入机制。

(四)进度安排。

1.启动实施阶段。各有关单位明确任务分工,按照部署安排,做好动员和宣传工作。

2.深入实施阶段。2017年至2020年,全面推进各项任务的实施,坚持问题导向,针对薄弱环节,解决突出问题,切实取得实效。

3.总结评估阶段。2020年,组织开展督查,对“十三五”时期和《科学素质纲要》颁布实施以来的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工作进行总结评估,按照国家规定开展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