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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给区长写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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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箱使用说明
一、区长信箱受理范围
对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意见和建议;对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办事效率、工作质量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对我区经济建设、改革开放、城市管理、社会事业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社会生活中发生的应由政府及其工作部门解决的问题。
二、对所有来信以受理为原则,不受理为例外。对以下来信,可以不予受理
匿名或主体不明、内容不具体又无法核实的;属于民事、刑事等问题,与政府职责无关的;不属于政府管理权限范围的;已进入仲裁、司法程序的;已定性且实行终结处理的。
三、区长信箱的办理时限
根据天津市《关于办理政府网站人民群众电子邮件和网上留言的暂行办法》规定要求,及时告知处理意见或处理进程。
四、写信人须知
信件内容真实、客观、清楚,不得歪曲或捏造事实,不得使用不文明语言;如实填写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电子邮箱,以便核实情况;信件需保密的,请注明“保密”二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