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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BOA01A-0203-2017-05373 文 号: 津南政办发〔2017〕51号
主题分类: 区政办发;文化 体育 旅游 附 加 码: 00018472-7/2017-05373
发布机构: 区政府办 发文日期: 2017 年 10 月 09 日
主 题 词:    
名 称: 津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津南区发展健身休闲产业实施方案的通知
津南政办发〔2017〕51号
津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津南区发展健身休闲产业实施方案的通知
内容概述:



 

津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津南区发展健身休闲产业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街镇,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津南区发展健身休闲产业实施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2017109

(此件主动公开)

 

津南区发展健身休闲产业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我区健身休闲产业的发展,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健身休闲产业的实施意见》(津政办发〔201792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天津工作“三个着力”重要要求,紧紧围绕扎实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天津实施,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进健身休闲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健身休闲产业发展质量和效益,培育壮大各类市场主体,丰富产品和服务供给,坚持“大健康”理念,推动健身休闲产业全面健康可持续发展,不断满足大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健身休闲需求,提升幸福感和获得感,为经济发展新常态下扩大消费需求、拉动经济增长、转变发展方式提供有力支撑和持续动力。

二、基本原则

(一)市场主导,创新驱动。

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引导各类市场主体在组织管理、建设运营、研发生产等环节创新理念和模式,提高服务质量,更好满足消费升级的需要。

(二)转变职能,优化环境。

大力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着力破解社会资本投资健身休闲产业的“玻璃门”、“弹簧门”、“旋转门”等问题;加强统筹规划、政策支持、标准引导,改善消费环境,培养健康消费理念,使各类群体有意愿、有条件参与健身休闲。

(三)分类推进,融合发展。

分层分类、区别对待,保障大众基本健身休闲需求,促进健身休闲产业多元化发展;遵循产业发展规律,立足全局,促进产业各门类全面发展,统筹协调健身休闲产业与全民健身事业,推进健身休闲与旅游、健康等产业融合互动。

(四)重点突破,力求实效。

围绕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国家战略,加快完善体育产业共建共享机制,盘活本区资源,推动京津冀体育产业协同发展相关规定,构建多方共赢的京津冀体育产业良好体系。以健身休闲重点运动项目和产业项目为依托,促进本区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

三、发展目标

2025,基本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门类齐全的健身休闲产业发展格局,冰雪、水上、户外等项目体育设施更加完备,产业布局更加合理,产业体系更加完善,产业环境不断优化,市场机制日益成熟,消费需求愈加旺盛,产品和服务供给更加丰富,服务质量和水平明显提高,核心竞争力更加突出,同其他产业融合发展更为紧密,全区健身休闲产业总规模达到全市中上水平。

四、重点工作

(一)全民参与健身。

1.普及日常健身。着力推广具有广泛群众基础的体育项目,重点发展足球、篮球、乒乓球、棋牌、骑行、徒步、广场舞等普及性广、关注度高、市场空间大的运动项目。推广第三套市民广播体操。保障大众基本健身休闲需求,促进健身休闲多元化发展。(责任单位:区文化体育局、各街镇)

2.发展特色运动项目。推动扶持武术、空竹、风筝、柔力球、摔跤及传统体育项目和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的发展,开发适合不同人群、不同地域和不同行业特点的特色运动项目。丰富假日体育活动,办好各类人群体育活动与培训,举办相关体育项目的区级业余联赛。(责任单位:区文化体育局)

3.举办品牌赛事活动。组织办好乒乓球大奖赛、消夏篮球赛、传统武术交流赛、京津冀青少年足球邀请赛、津南区运动会等已形成传统、形成品牌的群众性竞赛和健身活动。各街镇结合本地体育文化特点,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体育活动。(责任单位:区文化体育局、各街镇)

(二)培育户外运动。

1.冰雪运动。按照我市冰雪运动发展相关规定,有计划有步骤地普及冰雪运动。在具备条件的公园、校园、广场等地建设可拆装式滑冰场,鼓励将旧厂房、仓库等改建成滑冰场。利用我区体育中心、郊野公园、海河故道公园等公共用地,建设以冰雪游憩活动为主的室内外冰雪乐园,开展冰雪嘉年华娱乐休闲活动。创办群众性冰雪运动,引导培育冰雪运动商业表演项目,支持发展冰雪运动装备制造业。(责任单位:区文化体育局、区发展改革委、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区市容园林委、区旅游局)

2.户外运动。加强户外运动场地设施的科学规划与布局,建设高标准的户外运动场地及相关服务设施。在郊野公园、区体育中心、津南体育公园、葛沽体育公园、海河故道公园等地建设户外健身步道,借助天嘉湖周边自然优势,建设骑行道户外运动场地,并以此创办津南区户外健身骑、越野跑等赛事活动,不断扩大赛事规模和影响力,逐步形成我区新的品牌赛事。(责任单位:区文化体育局、区旅游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区建委、区水务局、咸水沽镇、八里台镇、葛沽镇、双新街)

3.水上运动。推动发展皮划艇、摩托艇、滑水、水上风筝等项目,鼓励企业、个人在天嘉湖、海河津南段等水域建设水上运动基础设施,培育水上运动示范项目,吸纳专业人员开展水上运动休闲、运动培训及专业训练。加强水上运动培训服务、引导水上运动消费,适时举办水上项目赛事活动,促进水上运动企业主体和社会组织发展。(责任单位:区文化体育局、区水务局、八里台镇、辛庄镇、咸水沽镇)

(三)完善体育休闲设施建设。

1.加强区级体育设施建设。实施“全运惠民工程”,全面推进各街镇、社区体育设施“15分钟健身圈”建设。构建区、镇、村(社区)三级群众身边的全民健身设施网络。以体育设施“五个一”工程建设为重点,逐步建成一个体育场、一个体育馆、一个游泳馆、一个全民健身中心、一个体育公园,实现公共体育设施均等化,各类公共体育场馆实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开放率达到100%。(责任单位:区文化体育局、区规划分局、区发展改革委、区建委、咸水沽镇)

2.推进镇级体育设施建设。各镇建成一个全民健身活动中心或文体活动中心。结合城乡一体化建设,统筹规划体育设施建设,合理布点布局,重点建设一批便民、利民的中小型体育健身场馆。有条件的学校和单位体育场馆在课余和节假日向青少年和社会开放。(责任单位:各镇、区教育局)

3.完善村、社区体育健身器材配建。实施体育彩票全民健身工程,推进社区、行政村体育健身园的配建和更新。行政村配置一个户外体育健身广场、一个灯光篮球场、一套健身器材以及其他场地设施。社区配置一个建有室外健身设施的健身点、室外健身器材不少于10件。在有条件的社区建设以足球、篮球项目为主的多功能运动场和笼式足球场,实现村、社区基本公共体育设施全覆盖。(责任单位:区文化体育局、各街镇)

4.吸引社会资本建设体育设施。支持各类企业、社会机构及个人投资兴建以健身休闲、场馆服务、竞赛表演及健身培训为主营项目的全民健身服务设施。创新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支持社会力量兴办体育健身服务业。鼓励社会力量改造厂房、仓库等设施,建设小型化、多样化的活动场馆和健身设施。积极引导和鼓励项目开发企业投资建设篮球场、足球场、乒羽球场、游泳池等体育设施,开辟新的健身场地,推进体育场馆体制改革和运营机制的创新,探索引进社会力量运营公共场馆的新模式。(责任单位:区文化体育局、各街镇)

(四)发展体育健身休闲业。

1.推行体育惠民卡。为推动健康津南建设,大力实施全运惠民工程,按照天津市体育局的部署安排,在包括我区在内的全市行政区发行天津市体育惠民卡。通过公开方式招募签约服务的体育场馆、健身场所等单位,对招募的签约单位,由体育惠民卡管理办公室与之签订协议书,并予以挂牌,积极支持群众体育消费。(责任单位:区文化体育局、各街镇)

2.发展健身休闲项目。充分利用天津海河教育园体育中心周边道路、树木、河堤等自然清新的环境特点,大力发展健身跑、健步走、健身骑“活力三项”活动。成立健身骑运动协会,定期组织健身骑活动,打造一个群众积极参与的基础平台,推动运动自行车服装、鞋帽等体育健身休闲产业的全面发展,不断开拓体育健身休闲市场。(责任单位:区文化体育局、区行政审批局)

3.培育体育旅游产业。充分利用小站练兵园旅游资源,在小站练兵园成立津南区武术训练基地,大力开展以中国传统武术为主要内容的表演活动,发展以运动体验、运动休闲度假和赛事观赏相结合的体育休闲旅游,与旅游部门合作,共同开发体育旅游线路和产品,推动观光旅游向体验游、度假游升级,从而带动米立方、名洋湖等休闲旅游业的发展。(责任单位:区文化体育局、区旅游局、小站镇)

(五)培育体育市场。

1.支持健身休闲市场主体发展。鼓励各类中小微体育休闲企业、运动俱乐部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推进体育类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社会组织发展。鼓励退役运动员创业创新,投身健身休闲产业。支持金融机构加大对符合条件的健身休闲企业贷款的发放力度。促进体育产业资源平台建设,推进赛事举办权、场馆经营权、无形资产开发等具备条件的资源平台公正、公开交易。(责任单位:区文化体育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

2.推动高端健身休闲产业发展。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健身休闲设施建设运营。积极培育电子竞技、击剑、马术等时尚休闲运动项目。(责任单位:区文化体育局、区建委、区房管局)

3.建立鼓励机制,引导消费理念。按照国家规定,健身休闲场所的水、电、气、热价格按不高于一般工业标准执行。落实体育场馆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积极支持群众健身消费,鼓励公共体育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地税局、区文化体育局)

(六)体育产业基地建设。

1.增强自主创新能力。鼓励企业加大体育科研投入,提高关键技术、产品的研发生产能力和加工制造水平。支持企业利用互联网技术对接健身休闲个性化需求,根据不同人群,尤其是青少年、老年人的需要,研发和生产多样化、适应性强的健身休闲器材设备。鼓励本地企业与高端体育装备制造业龙头企业加强合作,完善产业链,提升我区高端体育装备制造业的综合实力。(责任单位:区科委、区工业经委、区财政局、区文化体育局)

2.体育用品制造升级。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培育品牌企业。鼓励我区体育器材制造厂转型升级,发展高端体育装备制造企业,推动体育企业实施名牌战略。支持社会资本投资建设体育设施、开发体育用品、提供体育服务等。争取市体育局等有关部门支持,将我区体育用品制造中小企业、体育服务性企业,纳入我市扶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范围,推动体育产业的发展。(责任单位:区科委、区工业经委、区文化体育局)

3.促进相关产业发展。鼓励引导民营企业家成立中体奥成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为国内、省市地区间体育文化、体育竞赛、体育旅游等方面的交流搭建平台,充分发挥体育产业的拉动作用和综合效应,推动体育保险、体育广告、体育服装等体育相关经营产业加快发展。(责任单位:区文化体育局)

四、保障措施

(一)推动“放管服”改革。

持续推进简政放权,强化事中事后监管,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公建民营及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健身休闲体育设施的建设和管理,扩大社会投资力度。强化政府在基本公共服务、行业标准、市场监管等方面的职责,实施负面清单管理,促进水域开放。完善相关安保服务标准,加强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政务发布平台、信息交互平台、展览展示平台、资源交易平台。(责任单位:区文化体育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财政局、区发展改革委、区水务局、公安分局)

(二)拓展场地发展空间。

利用现有健身休闲设施用地、房产增设住宿、餐饮、娱乐等商业服务设施的,经批准可以协议方式办理用地手续。深度挖掘户外闲置资源,支持使用未利用地、废弃地等建设健身休闲项目。(责任单位:区规划分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区房管局)

(三)完善投入机制。

要将全民健身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与国民经济增长速度相适应。进一步健全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的体制机制。全面落实扶持体育产业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积极争取市体育彩票公益金对健身休闲相关项目给予必要资助。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经批准发行债券,募集资金用于健身休闲产业项目的建设。积极谋划设立区体育产业发展引导资金,支持本地区健身休闲企业发展。(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地税局、区国税局、区发展改革委、区文化体育局)

(四)加强人才教育培训。

鼓励各企业、社会团体开展各类运动项目培训,尤其是户外运动项目的标准化、系统化培训,为运动项目开展提供科学性、规范性的人才保障。鼓励校企合作,培养各类健身休闲项目经营策划、运营管理、技能操作等应用型专业人才。加强从业人员职业培训,提高健身休闲场所工作人员的服务水平和专业技能。完善体育人才培养开发、流动配置、激励保障机制,支持专职教练员投身健身休闲产业。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其对群众参与健身休闲的服务和引领作用。(责任单位:区人力社保局、区民政局、区教育局、区文化体育局)

(五)完善标准和统计制度。

引导和鼓励企业积极参与行业和国家标准制定。在服务提供、技能培训、活动管理、设施建设、器材装备制造等方面提高健身休闲产业标准化水平,鼓励健身休闲企业健全内部治理结构,提升行业自律水平。按照国家统计局相关统计标准,完善我区健身休闲产业统计制度和指标体系,建立我区健身休闲产业监测机制。(责任单位:区文化体育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统计局)

(六)健全工作机制。

建立体育、发展改革、旅游等多部门合作的健身休闲产业发展工作协调机制,及时分析健身休闲产业发展情况,解决存在问题、落实惠及健身休闲产业的文化、旅游等相关政策。区体育行政部门要充实体育产业工作力量,推动健身休闲产业发展。(责任单位:区文化体育局、区发展改革委、区旅游局)

(七)强化督查落实。

把发展健身休闲产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健身休闲发展专项计划。各街镇要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情况,抓紧制定具体落实办法。区文化体育局、区发展改革委、区旅游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对落实本方案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跟踪分析,重要事项及时向区人民政府报告。(责任单位:各街镇、区财政局、区文化体育局、区发展改革委、区旅游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