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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发结婚证
来源:日博365在线作者:津南区政府时间:2015-01-16
  

一、行使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

二、受理条件: 

1、原办理婚姻登记机关或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 2、双方目前仍然维持婚姻关系; 3、结婚证遗失、损毁或不一致。

三、收费依据和标准: 

补领婚姻证工本费9元 计价格【2001】523号

四、申请材料: 

1、双方户口簿原件、身份证、结婚证(损毁或不一致提供); 2、双方3张同版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3、结婚证与结婚档案内容不一致的应由派出所户籍或单位村(居)委会出具相关证明; 4、婚姻登记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离婚登记记录证明(即查档证明)。 ☆注:结婚登记档案遗失,不能出具查档证明的,应当出具以下证明: 1.区县档案馆或原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该时期结婚登记档案遗失(未保存)证明。 2.人事档案所在单位或村(居)委会出具夫妻关系证明。

五、流程图: 

 六、办理部门:民政局婚姻登记管理科 

      办理地点: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镇睦安公寓3-1-201 

      法定期限:即日 

      承诺期限:即日 

      联系电话:28546128 

      监督电话:28546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