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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南区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津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作者:时间:2016-07-28
  

  为推动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工作深入开展,按照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第二批试点工作的要求和市人口计生委、市财政局联合下发(津人口计生委〔2011〕2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的优质服务理念,面向基层、面向家庭,充分发挥人口计生技术服务网络优势,依靠专家、组织群众、动员社会力量,为计划怀孕夫妇开展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提高广大群众的优生保健意识和孕育质量,降低出生缺陷发生风险,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为构建创新津南、实力津南、民富津南、宜居津南、和谐津南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目标人群 

  享受我区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目标人群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生育政策并准备怀孕的夫妇; 

  (二)夫妇至少一方为农业人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 

  (三)夫妇至少一方具备本地户籍或夫妇双方非本地户籍但在本地居住半年以上。 

  三、服务目的 

  (一)提高计划妊娠比例; 

  (二)提高计划怀孕夫妇优生科学知识水平,增强孕前风险防范意识,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率达85%。 

  (三)改善计划怀孕夫妇健康状况,降低或消除导致出生缺陷等不良妊娠结局的风险因素,预防出生缺陷发生,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已婚育龄夫妇生殖健康和优生知识普及率达90%,高危孕妇优生指导率达100%。 

  四、工作原则 

  (一)科学规范 

  要科学普及预防知识,规范开展优生检查,正确进行咨询指导,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加强技术指导和监督。 

  (二)知情自愿 

  要科学指导群众,按照尊重、自愿、知情的原则,维护群众选择的权利,在充分知情的基础上,自愿积极参加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 

  (三)严格保密 

  要注意保护服务对象隐私,对受检者个人信息要增强保密意识,特别是对高风险人群的各项信息要严格保密,妥善保存相关资料,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四)免费服务 

  为符合生育政策、计划怀孕的目标人群,每孩次提供一次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 

  (五)以人为本 

  切实为群众着想,合理安排检验顺序,提供整洁、安静、温馨的环境和优质的服务。 

  五、服务内容 

  为计划怀孕夫妇提供优生健康教育、体格检查、临床实验室检查、影像学检查、风险评估、咨询指导等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详见《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工作技术服务规范》) 

  六、服务机构与人员要求 

  (一)服务机构 

  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分中心负责承担免费孕前优生检查技术工作。区人口计生委也可委托当地同级医疗卫生机构承担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中临床实验室检查工作。 

  镇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站承担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中健康教育、采集基本信息、病史询问、一般人群咨询指导、早孕及妊娠结局随访等服务。各镇要加大对基层工作的指导,使基层能够科学规范地开展工作;并很好地完成好信息记录、资料送达、相关检查,收集辖区内计划怀孕夫妇信息、协助开展健康教育、收集报告早孕及妊娠结局线索等任务。 

  (二)房屋及设备要求 

  1.区承担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服务机构应设置健康教育室(人口学校)、咨询指导室、女性检查室、男性检查室、检验室、超声检查室、档案室等科室。女性检查室、男性检查室应分隔为接诊区和检查区,检验室需设置抽血处,合理设置清洁区、半污染区和污染区。各科室配备必需的基本设备和设施。重视标本采集、运输、储存和检验所需真空采血管、血液运输箱、加样枪、排枪、医用冰箱等装备配置。 

  2.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环境应整洁、安静、温馨,方便群众,有利于保护服务对象的隐私。各科室应布局合理,符合消毒隔离要求,防止交叉感染。 

  (三)人员要求 

  1.从事健康教育的人员应为接受过相关业务培训的医护人员。 

  2.从事病史询问、体格检查、B超和咨询指导的人员须具备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质并经培训合格。 

  3.从事风险评估、高风险人群优生咨询指导的人员必须取得主治医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4.临床实验室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具有相应的专业学历和资质,并须接受市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卫生行政部门培训合格。 

  5.从事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服务机构应根据实际需要,配备足够数量、符合要求的男、女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医师、注册护士、合格的临床实验室专业技术人员和经过培训的健康教育、风险评估和咨询指导人员。 

  七、服务流程 

  计划怀孕夫妇直接到区服务分中心接受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流程如下: 

  区服务分中心的服务人员为计划怀孕夫妇提供健康教育,签订知情同意书。收集夫妇基本信息和病史信息,提供体格检查、临床实验室检查、B超等孕前医学检查。综合分析问诊和医学检查结果,评估风险因素,区分高风险人群和一般人群。填写相关医学文书。 

  区服务分中心的服务人员负责高风险人群优生咨询指导,一般人群转由镇服务站人员给予相应优生咨询指导。 

  镇级服务站在村计生专干的配合下,承担早孕随访及妊娠结局随访。发现异常早期妊娠、不能确认的疑似不良妊娠结局,报告区服务分中心进行相应处置。 

  八、质量管理 

  要严格按照国家人口计生委制定下发的《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工作技术服务规范(试行)》的要求开展试点工作。从事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服务机构要建立健全各项质量管理制度,制定岗位职责。定期开展人员培训、业务学习、特殊案例讨论和质量检查,对业务数据和指标进行分析总结,加强实验室质量管理、医疗废物管理、信息资料管理,重视实验室生物安全,提高健康教育、病史询问、医学检查、风险评估和咨询指导准确性。建立转诊制度,将经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不能确诊的对象,转至上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或医疗卫生机构。成立区级质控组(名单见附件2),监督管理服务机构,组织专家进行质量控制,规范操作流程。 

  九、专项资金与经费结算标准 

  试点期间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经费结算标准为每对夫妇240元(女190元,男50元)。由区财政负担,安排专项资金,纳入当年财政预算。 

  区财政专项资金按照“当年全额预拨、次年考核结算、差额多抵少补”原则下达。年初按各地上年度农业户口或农村居民户口(含流动人口)出生人口总数预拨当年专项资金,次年按上年末实际检查人数和检查项目结算上年度专项资金。上年度多拨资金抵顶当年预拨资金,少拨资金次年予以补足。 

  十、组织与管理 

  (一)组织领导 

  成立津南区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领导小组,负责全区试点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制定实施意见,落实有关经费。区人口计生、财政部门、卫生部门要在区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共同做好项目组织实施工作。人口计生委做好服务机构确认工作,加强技术服务监督管理,开展人员培训、技术指导和质量控制。做好服务对象资格确认,按照“村摸底、镇汇总、区审核”的程序准确掌握本地区计划怀孕夫妇人数。建立信息档案,及时统计汇总分析检查人数、检查结果、妊娠结局、专项资金使用等数据信息,按要求定期上报。财政部门要做好免费服务资金的预算决算、转移支付、总量控制和监督管理工作,确保区配套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并对全部资金进行严格监管。 

  (二)技术指导 

  区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接受天津市优生服务诊疗指导中心的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技术指导、人员培训、临床实验室检验质量控制、风险评估、优生咨询指导和监督,并负责向市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机构转诊。成立区级风险评估指导组(名单见附件2),指导开展风险评估工作。成立区级优生咨询指导组(名单见附件2),指导开展优生咨询工作。 

  (三)广泛开展社会宣传 

  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的作用,加大社会宣传力度,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使计划怀孕夫妇及时了解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重要性,知晓优生科学知识,建立科学健康生活方式,提高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人群覆盖率。 

  (四)切实加强项目督导与评估 

  切实加强项目监督管理,保障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区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领导小组将定期地组织检查,进行督导评估。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予以监督审计,做到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保证项目试点工作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