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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一孩生育服务证》
来源:作者:时间:2016-07-28
  

  夫妇双方结婚后,在怀孕第一个子女期间,凭卫生部门或计划生育服务站开据的妊娠诊断证明,持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夫妻双方单位(无单位的由村(居)委会)出具的婚后怀孕第一孩证明,到女方现居住地乡镇街计划生育部门领取《一孩生育服务证》,凭《一孩生育服务证》进行孕期监测和服务。此《一孩生育服务证》只对本次妊娠有效,如怀孕期间中途流产,需到领证部门退还此证,待再次怀孕后,重新办理《一孩生育服务证》。